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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是兰州大学执行涉外政策、协调国际合作与交流事务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处理港澳台事务的归口职能部门。孔子学院办公室是处理孔子学院事务的归口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包括: 

1. 起草全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港澳台交流工作的发展规划,为学校领导提供咨询;

2. 协调全校外事、港澳台活动,为院系的教学、科研和国际学术交流提供信息和联系服务;

3. 受上级部门委托,负责重大外事活动的策划、实施;

4. 与境外高校及机构合作协议的签署与管理;

5. 境外合作办学的联络、审核及相关的管理协调;

6. 主办国际会议(研讨会)、海峡两岸会议的申报和审批;

7. 外国专家的聘请及管理;

8. 境外客座教授、名誉教授的聘请与管理;

9. 校内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审批和手续办理;

10. 学生境外教育项目的选拔、组织和实施;

11. 各类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港澳台交流项目的管理和专项基金的申请、审核工作;

12. 境外奖(助)学金的对外联系。

13.负责我校共建孔子学院、孔子课堂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新建孔子学院的筹建、启动与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教师及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派与管理;负责汉语推广及中国文化传播相关活动组织、实施工作;其他与孔子学院工作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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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086-931-8912852/8913790/8912076/8912854/8915626 传真: 0086-931-8617355/8915330 陇ICP备10000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