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秋季学期校级出国(境)交流项目(第二期)申报补充通知
更新于: 阅读:0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我处2020年1月中旬发布的“关于申请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的通知(第一批)”要求,结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为做好我校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提名和申报工作,现开放第二期项目申报。
一、项目简介
项目具体要求及录取名额请见2020年秋季学期港台交流生派出项目一览表.xlsx
名额及相关要求或有微调,以外方学校的最新要求为准。
二、报名条件
1. 我校在读本科生、研究生,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截至提交申请时,须至少已在我校完成一学期的学习;
2. 平均必修学分积点不低于3.0/5.0,换算成百分制,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3. 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支付境外往返旅费、生活费、书费、通信费及其他费用。
4. 已征得家长同意,对疫情防控期间申报和赴外交流面临的困难和可能遇到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并已做好因疫情影响可能无法按期派出的心理准备。
除以上条件外,每个项目还有具体要求,如外语能力等,请仔细阅读项目一览表。
三、选拔办法
(一)网申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兰州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申报系统于4月3日(周五)12:00前进行网申。
远程访问校园网可使用VPN。港台项目网申指南.pdf
疫情防控期间,为便于学生办理校内相关手续,我处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商后制定了“学生办理中英文成绩单及在读证明流程-临时.docx”,同学们可据此办理相关材料。
(二)学院推荐
请各学院的学生出国(境)交流工作联络人收集好本院学生信息并填报兰州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信息学院汇总表(中文版).xls
电子版,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于4月3日(周五)12:00前发送至ljw@lzu.edu.cn。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家长已知情、学院领导已同意”字样,同时将邮件抄送学院相关领导。
(三)审核录取
1. 我处只受理学院提交的“兰州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信息学院汇总表”名单上学生的申请。
2. 我处将通过“网申系统”,以材料审核等形式遴选合格学生,申请学生可在兰州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申报系统中查询录取结果。
3. 选拔标准关于在读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遴选办法.pdf
如有疑问,敬请来电咨询。 联系电话:8912852 联系人:李晶文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