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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4年秋季学期台湾高校交流项目的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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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我校拟选派本科生、研究生于2024年秋季学期赴台湾合作高校进行交流学习,有关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我校在读本科生(大二、大三年级)、研究生(二年级),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二)平均必修学分积点不低于3.0/5.0,换算成百分制,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三)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支付境外往返旅费、住宿费、生活费及其他费用;

(四)已征得家长同意,对赴境外交流可能遇到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

 

二、校内系统报名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兰州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项目查询栏,搜索目标项目进行查看和申请,于项目报名截止日期前(3月19-30日)完成申请、学院审核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审核(无需提交纸质版申请,审核也通过该系统完成。请学生关注各审核节点,提醒相关老师完成审核)。

 

三、出国(境)备案、境外管理、返校备案

1. 学生出国(境)参加交流项目前,需在兰州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管理系统完成派出确认,申请学校资助或申请核销的学生需在该系统完成经费预算申请,报相关负责老师、港澳台办、财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离校;

2. 学生抵达目的地,需在系统完成在外打卡,与家长、学院和学校保持畅通联系;

3. 学生完成交流后,在系统完成返校备案,提交相关交流总结和资助核销申请;

4. 请按要求完成相关申请备案,以免影响派出和核销等。

 

四、资助

根据《兰州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办法》,申请以上项目的我校全日制非在职学生可申请奖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外方免学费项目。亚洲国家(地区)项目不超过0.5万元人民币/生/学期。

 

五、其他

  1. 部分材料准备可参考《学生国际交流项目材料准备手册》

  2. 学生在校外使用“报名系统”时,请点击https://vpnx.lzu.edu.cn/login登录

 

六、校内咨询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方式:0931-8912852  gatb@lzu.edu.cn

办公地点: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A207

 

附件:

附件1.招生简章.zip

附件2:2024年秋季学期台湾交流生派出项目一览表.xlsx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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