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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甘肃省外国专家“敦煌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更新于:   阅读:0

各有关单位:

2017年甘肃省外国专家“敦煌奖”(以下简称“敦煌奖”)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切实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对我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突出的外国专家(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申报范围之内),重点向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以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倾斜。

(二)对华友好,在各项社会事业中作出积极贡献且在我省艰苦地区克服困难无私奉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外国专家。

(三)为我校各类建设项目的设计引进、技术咨询、施工建设、评估验收、投产运行管理等作出突出贡献。积极传授新技术、新工艺,提供新产品、新方法,帮助解决技术、管理等关键问题,或者填补了某项空白,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参与重大科技攻关及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并取得突破性进展。

(五)为我校引进国外智力作出突出贡献的国外官方或民间组织的友好人士。

(六)在其他领域或用其他方式对我校作出突出贡献。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工作采取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相结合的方式。申报部门须填写《甘肃省外国专家“敦煌奖”申请表》(请从省外专局网站http://gansu.caiep.net“文档下载栏”下载),报送外国专家个人简历、主要事迹等材料。外国专家的成绩和贡献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据准确,字数限1000字以内。

(二)申报部门还可以就外国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存在的差距、外国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做出补充材料说明;外国专家工作的领域、课题和项目已列入国家、省级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的,应将有关报告及批件复印件,作为“敦煌奖”申报材料附件一同上报。

(三)对再次推荐申报“敦煌奖”的外国专家,须在表中注明上次申报时间;外国专家配偶或其亲属曾获得过“敦煌奖”的,也须在表中注明。

(四)《甘肃省外国专家“敦煌奖”申请表》书面材料的填写,除聘请单位意见签署栏可用钢笔之外,其它内容一律打印。申请表中聘请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部分须加盖公章。

三、申报时限

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18日。请各申报部门将《甘肃省外国专家“敦煌奖”申请表》(1式2份)、专家主要事迹、工作照片、护照复印件、4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和电子文档光盘报送我处(气象小二楼101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fanlz@lzu.edu.cn。

四、注意事项

省外专局将按规定程序组织“敦煌奖”评审委员,听取推荐单位现场陈述专家事迹(评审会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敦煌奖”候选人,上报省政批准后,正式公布获奖名单。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范丽枝   电话:0931-8913790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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