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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高等研究基金会2017-18年国际学者交流基金项目申请通知

作者:佚名      更新于:   阅读:0

一、目标

“国际学者交流基金项目”旨在促进不同文化间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相互理解,推动学术进步。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韩国高等教育财团支持有资质的学者在韩国一流大学或研究所从事高等研究。

二、研究领域

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能源相关领域、信息科技领域、计算机科学及相关领域

注:具体领域请参照附件,未明确列出的领域不具备申请资格。

三、申请者资质

1.申请者必须是来自亚洲或中东地区的大学教师或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并拥有博士学位。

2.申请者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50岁(包括50岁)。

以下人员不得申请:

—已在韩国从事研究的人员

— 主要兴趣是在韩国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注:申请者需具备使用英语或韩语从事研究的能力,且没有任何影响研究工作的健康问题。

四、研究时间

1.一年: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2.六个月

—2017年9月1日-2018年2月28日

—2018年3月1日-2018年8月31日

五、申请材料

1) 申请表(网上申请)

2) 研究计划书

3) 两封推荐信

4) 在职证明

5) 典型的研究成果:两本书或者两篇研究论文,或者一本书和一篇研究论文(每本书或每篇论文需附上一篇少于300字的英文摘要)

6) 由韩国接收单位出具的信函,以证明申请人的研究课题与接收单位研究活动的相关性。(在申请期间可以获得的话)

六、申请材料的提交

1.申请者所在机构有亚洲研究中心的,需将申请材料提交至该中心。

2.申请者所在机构没有亚洲研究中心的,需将申请材料直接提交至韩国高等教育财团。

七、人员选拨

1)按领域初期筛选

初期筛选由评选小组进行,评选小组成员为申请者所在研究领域的专家。

2)综合筛选

韩国高等教育财团指导委员会通过综合筛选做出最终决定。如有必要,将进行面试。

八、申请截止日期

2017年2月24日

结果公布日期:2017年3月31日

九、经费详情

1. 研究经费

—3,000,000韩元每月(约为2600美元)

— 在项目结束时成功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后,颁发1,000,000韩元

*申请者需在财团规定的入韩日期的一个月内入韩,否则不授予研究经费。

2. 出版奖励

— 在SSCI, AHCI, SCIF发表论文,每篇奖励2000-5000美元。

— 在国内(指项目参与者所在国)期刊(需与在韩国高等教育财团备案的韩国期刊具有同等地位)发表论文,每篇奖励1000美元。

*项目成员回国后的两年内发表的相关论文可得到相应的奖金奖励,论文研究领域需为受韩国高等教育财团“国际学者交流基金项目”资助的相关领域。

3. 初期住房补贴

1,000,000韩元(一次性付款)

4. 往返机票

从申请者所在地最近的机场到韩国首尔的经济舱往返机票。

5. 医疗保险

— 根据申请办理国民健康保险

— 意外保险

注:研究经费直接授予项目成员,并不给予申请者原就职单位或其在韩就职单位。

十、研究支持项目

1.使用图书馆

“国际学者交流基金项目”的成员有权使用韩国高等教育财团图书馆及必要的相关材料用于相关研究项目。

2.借用教学设施

项目成员有权借用韩国教育财团所属的研讨室、教室以及其他学术资源,用于相关研究项目的学术活动,项目成员有优先预约教学设施的权利。

3.韩语课堂

韩国教育财团为项目成员提供韩语课堂课程,以帮助成员增进在韩期间对韩国风土人情的了解。韩语课堂课程时间为九月至次年一月。此外,还为项目成员举办韩语演讲比赛,时间为每年八月。

4. 文化游

每年组织两次文化游,届时项目成员将参观韩国的主要城市及文化景点,更好地了解韩国的历史传统。

5.工业区参观

“国际学者交流基金项目”的成员有机会参观先进的工业区和研究中心,更好地了解韩国的工业发展,加深其对韩国社会的认知。

十一、研究报告提交

1. 中期进展报告

项目成员需在2017年11月15日,2018年2月15日和5月15日提交有关研究项目的进展报告。

2. 最终研究报告

项目成员需在2018年2月15日或2018年8月15日提交研究报告,报告格式需符合国际通行学术标准。

十二、项目成员义务

1. 项目成员需全身心投入其所申请的研究项目中,未经韩国高等教育财团允许,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供职其他单位。

2. 项目成员可参与其护照允许范围内的各项活动。

3. 项目期间,项目成员不得违反韩国法律。

4. 除了“国际学者交流基金项目”提供的研究经费,项目成员不得接受其他经济资助。

5. 项目期间,项目成员应在韩国居住,未经韩国高等教育财团允许,不得擅自离开韩国。

6. 项目结束后,项目成员需返还原就职单位。

7.违反上述“项目成员义务”者,可被取消项目成员资格。

附件:International Scholar Exchange Fellowship2017-18.pdf

更多详情请咨询韩国高等研究基金会:

Korea Foundation for Advanced Studies

Teheran-ro 211, Gangnam-gu, Seoul 06141, Korea

Tel: 82-2-557-5681

Fax: 82-2-557-5684

E-mail: isef@kfas.or.kr

http://www.kfas.or.kr

有意申报者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自行网报。成功通过申请者在正式派出前需向国际处备案。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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