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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6“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暨“外教看中国”摄影展评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更新于:   阅读:0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际人才交流合作”“讲述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等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中国国际人才交流与开发研究会、《国际人才交流》杂志社近期联合主办“枫叶杯”2016“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活动。我校将征集优秀稿件进行参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我校师生;所有在我校或曾在我校工作的外籍教师。

二、参赛要求

(一)参赛作品须是作者原创,贴近生活实际,体现时代精神,突出彼此间的友谊、情缘。题目自拟,题材不限。参赛作品不得抄袭或有其他违反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大赛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拥有报纸、杂志、图书、网络的编辑、出版、发布权。

(二)征文大赛作品:字数控制在600—3000字之间,中文或英文均可,字体为宋体、四号字;欢迎配有相关的清晰度较高的图片(1-3张),并对图片作简要文字说明,以附件形式发送。

征文大赛题材:我校师生主要写与外籍教师之间发生的感人故事、结下的深厚友谊等;外籍教师主要写在中国的所见所闻,或与中国师生及相关人员之间的故事和友谊。

(三)摄影展评作品:摄影展评参赛对象只限外籍教师;可以“外教眼中最美的中国校园/城市/景区”等为题材,图片可为一幅或一组(原则上每位参赛者不超过3幅),清晰度尽可能高(最好1M以上);另以文档形式提供2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英文或中文均可。

(四)所有征文参赛作品,均需在结尾处注明作者姓名(全称)、性别、年龄、国别、所在院系、详细地址、邮编,以及本人联系电话(手机),否则视为无效;摄影展评作品需填写《2016“外教看中国”摄影展评作品投递登记表》(附件1),如未填写视为无效。

(五)与我校有关的参赛作品分为大学组(含研究生)、社会组(含教师等已参加工作人员等)、外教组(征文稿件)、外教组(摄影作品)。

(六)本届大赛活动,新增“外教中国”年度人物评选内容。参选“外教中国”年度人物的外教,主要侧重其影响力、贡献度两大方面。有关院系可推荐1名优秀人选,填写《“外教中国”年度人物推荐表》(附件2)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三、作品展示

征文大赛作品将陆续在大赛活动官方网站进行展示,摄影展评作品和“外教中国”年度人物推荐人选将在大赛活动官方微信进行投票,同时拟在中国日报网(www.chinadaily.com.cn)设立专门网页展示,并择优登在《国际人才交流》杂志、《中国日报》或向《人民日报海外版》等推荐。

2017年4月-5月在大赛活动官网及微信发布评选结果,举行颁奖典礼。颁奖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一)征文大赛个人奖(186名):

1、特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2、一等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3、二等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5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4、三等奖6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5、优秀奖100名。颁发荣誉证书。

对以上奖项获得者,均免费赠阅2017年《国际人才交流》杂志一期;优先推荐参加有关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考察游学活动,参访海外名校和教育培训组织,拓展国际视野。

(二)摄影展评个人奖(83名):

1、特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2、一等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3、二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5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4、三等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5、优秀奖50名。颁发荣誉证书。

对以上奖项获得者,均免费赠阅2017年《国际人才交流》杂志一期。

(三)“外教中国”年度人物(5-10名)

授予“外教中国”年度人物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拟赠精美礼品);免费赠阅2017年《国际人才交流》杂志一份(共12期)。

五、投稿截止时间与投稿方式

1. 投稿及“外教中国”年度人物推荐的截止时间均为2016年12月20日。

2.征文作品或摄影展评作品电子版发至邮箱fanlz@lzu.edu.cn,邮件主题采用组别+姓名+院系+联系电话格式。

3.联系人:范丽枝,联系电话:8913790。

特此通知。

附件:

   “外教中国”年度人物推荐表.doc
   2016“外教看中国”摄影展评作品投递登记表.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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