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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8年秋季学期国际、港澳台校际学期制交换生项目的通知(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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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与多所国(境)外合作院校及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我校拟选派200余名本科生、研究生于2018年秋季学期(2018年9月前后)赴相关合作院校进行为期1学期或1学年的交流学习。选拔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国际学期制交换生项目简介》请点击:

https://faoffice.lzu.edu.cn/lzupage/B20151224105231.html

《港澳台学期制交换生项目简介》请点击:

https://faoffice.lzu.edu.cn/lzupage/2014/01/21/N20140121145212.html

项目具体要求及录取名额请见:

2018年秋季学期国际交流生派出项目一览表.xls

2018年秋季学期港台交流生派出项目一览.xls

具体名额可能会稍有调整,请以报名时通知为准。

二、报名条件

1. 我校在读本科生、研究生,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截至提交申请时,须至少已在我校完成一学期的学习;

2. 平均必修学分积点不低于3.0,换算成百分制,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3. 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支付国(境)外往返旅费、生活费、书费、通信费及其他费用。

除以上条件外,每个项目还有具体要求,如外语能力等,请仔细阅读《国际学期制交换生项目简介》及《港澳台学期制交换生项目简介》。

三、选拔办法

符合条件学生均可到所在学院报名,递交申请材料,由各学院统一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推荐候选人。请各学院负责老师务必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于2018年3月21日前(含21日)统一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项目:本部气象楼101;港澳台项目:本部气象楼105),并将电子版“兰州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提名表”发送到指定邮箱(国际项目:outgoing@lzu.edu.cn,港澳台项目:gatb@lzu.edu.cn)。

注:请申请日本北海道大学、日本东北大学的同学于2018年1月12日前提交下列材料。

申请材料清单:

1. 兰州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表(原件一份);

2. 学生成绩单(学院教学秘书处打印,成绩单右下角应显示平均必修学分积点,由学院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原件一份);

3. 外语成绩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4. 兰州大学派出交流生学习计划安排表(原件一份)。

特别注意:申请赴台项目的同学请另外提交:

1. 获奖证书等的复印件;

2. 在读证明【纸质版材料一份,电子扫描档(JPG格式)请发送至gatb@lzu.edu.cn】。

3. 个人中文简历(原件一份);

以上材料下载地址:常用下载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将协同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等相关部门组织面试、审核并从中遴选合格学生,派往国(境)外合作院校交流学习。

注:

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不接收学生个人递交的申请,只接受学院统一提交的学生申请材料,请相关学院将所推荐学生的材料直接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 面试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补录信息、录取名单等所有信息都将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通知,请提交申请的学生自行留意查看。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

3. 选拔标准

四、学籍管理及学分转换

学生在国(境)外学习期间我校保留其学籍,学习结束返校后,由各学院、研究生院负责将其在外所修课程学分换算为我校学分。学分转换规定请见:

http://ldxb.lzu.edu.cn/lzupage/2013/05/23/N20130523161000.html

五、其他信息及注意事项

1. 项目详细要求及费用说明见项目简介。在国(境)外的学习生活情况可参见往届交流生写的“交流感言”。

2. 请计划出国交流的同学尽早自行办理护照(注:赴台交流生由校港澳台办统一办理赴台手续);部分国外合作院校要求申请人具备合格的托福或雅思成绩,也请有意申请相关项目的同学尽快报名参加语言考试。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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