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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4年秋季及暑期国际、港澳台校际交流学生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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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多所国(境)外合作院校及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我校拟选派300余名本科生、研究生于2014年秋季(2014年9月左右)赴相关合作院校进行为期1-2个学期的交流学习,或于2014年暑期(2014年8月左右)进行为期2-4周的交流学习。选拔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我校共有6类学生交流项目:国际学期制交换生项目、国际暑期交流项目、港澳台学期制交换生项目、"2+2"、"3+1"、"3+2"双学位项目、兰州大学-SAF(海外学习基金会)国际交流项目、兰州大学-SAF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暑期学术项目。多数项目免学费,部分项目还可申请留学基金委奖学金、国外政府奖学金的资助。

项目详情请见:https://faoffice.lzu.edu.cn/lzupage/B20140121100530.html

资助机会请见:https://faoffice.lzu.edu.cn/lzupage/B20140115053609.html

二、报名条件

1. 我校在读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截至提交申请时,须至少已在我校完成一学期的学习;

注:“非应届”指将于2014年以后毕业的在读学生;

2. 平均必修学分积点不低于3.3,换算成百分制,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3. 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支付国(境)外往返旅费、生活费、书费、通信费及其他费用。

除以上条件外,每个项目还有具体要求,如外语能力,请仔细阅读《2014年秋季、暑期校际交流学生项目简介》(见附件)。

三、选拔办法

符合条件学生均可到所在学院报名,递交申请材料。各学院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推荐候选人。如《项目简介》中无特殊说明,每个项目每个学院只能推荐1名学生申请。请各学院负责老师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于3月12日前(含12日)将“学院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名单表下载.xls)及以下材料统一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本部贵勤楼(原机关楼)506室):

1. 兰州大学学生出国境校际交流项目申请表(申请表下载.pdf);

2. 学生成绩单 (成绩单右下角应显示平均必修学分积点);

3. 个人中英文简历(参考模板下载.doc,注:赴台项目无须提交英文简历);

4. 外语成绩、获奖证书等的复印件。

5. 《兰州大学派出交流生学习计划安排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将组织面试、审核并从中遴选合格学生,派往国(境)外合作院校交流学习。

注:

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不接收学生个人递交的申请,只接受学院统一提交的学生申请材料,请相关学院将所推荐学生的材料直接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 面试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通知,请提交申请的学生自行留意查看。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

3. 选拔标准:https://faoffice.lzu.edu.cn/upload/doc/N20140303150549.pdf

四、学籍管理及学分转换

学生在国(境)外学习期间我校保留其学籍,学习结束返校后,由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将其在外所修课程学分换算为我校学分。

学分转换规定请见:https://faoffice.lzu.edu.cn/lzupage/2014/03/03/N20140303150355.html

五、 其他信息及注意事项

可选课程、费用说明见附件。在国(境)外的学习生活情况可参见往届交流生所写的《我的留学生活》2012、2013。国(境)外合作院校详情等其他信息请查询相关合作院校网站(详见”一、项目简介”)。

另外,请计划出国交流的同学利用寒假时间尽早办理护照(注:赴台交流不需要护照);部分国外合作院校要求申请人具备合格的托福或雅思成绩,也请有意申请相关项目的同学尽快报名参加相关考试。

六、项目咨询

如须咨询交流项目的相关问题,请先仔细阅读学生出国境交流常见问题回答(其中含各类常见问题,以及学生遴选办法、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办法),链接:https://faoffice.lzu.edu.cn/lzupage/B20140115053451.html

也欢迎在国际处咨询平台(QQ群及微信群)中提问、讨论,或发电子邮件咨询。咨询平台及咨询邮箱信息请见:https://faoffice.lzu.edu.cn/lzupage/2014/02/19/N20140219151959.html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二?一四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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