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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6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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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确定2016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项目的通知》(留金发〔2016〕3018号)要求,我校拟选派46名本科生于2016-2017学年赴相关合作院校进行为期1个学期或1学年的交流学习。2016年秋季(第一批)派出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推动国内高水平大学与世界知名大学和机构的合作,促进多元文化交流,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满足国家急需专业、学科领域高素质国际化人才培养需求,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计划选派4200名本科二年级(含)以上优秀本科生出国留学。选派类别为本科插班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交流形式主要为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毕业设计、或赴国际组织/企业/实验室实习。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请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2010.pdf

二、申报要求

1.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应为项目实施院校的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3.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学习成绩在所在班级排名前30% ;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 有合格的托福(80以上)或雅思(6.0以上)成绩。

5. 所学专业为我校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学校重点建设学科或“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师教育培养计划”等重大项目的相关专业,或基金委批准的专业(见2016年优秀本科生项目立项结果.xls )。

三、我校2016年获批项目及合作院校简介

我校2016年获批项目请见:2016年优秀本科生项目立项结果.xls

合作院校简介请参见以下链接前三项https://faoffice.lzu.edu.cn/lzupage/B20151224105231.html。

四、申请指南

* 3月23日前:接收申请、组织面试、选拔

* 3月23日—4月21日:向外方院校提名推荐人,经外方审核同意后发送邀请信

* 4月21日—5月2日:被推荐人进行网上报名

* 5月12日前:各校提交被推荐人申请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 5月:审核、录取

* 6月起:留学人员办理派出手续并派出

五、选拔办法

符合条件学生均可到所在学院报名,递交申请材料,由各学院统一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推荐候选人。请各学院负责老师务必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于3月23日前(含23日)统一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本部气象楼一楼),并将电子版“学生交流项目提名表”(下载地址:https://faoffice.lzu.edu.cn/lzupage/B20150702111443.html)发送到指定邮箱(国际项目:outgoing@lzu.edu.cn)。

申请材料清单:

1. 兰州大学学生出国境校际交流项目申请表(原件一份);

2. 学生成绩单(学院教学秘书处打印,成绩单右下角应显示平均必修学分积点,由学院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原件一份);

3. 个人中、英文简历(原件一份);

4. 外语成绩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5. 兰州大学派出交流生学习计划安排表(原件一份);

6. 学院推选意见(原件一份,需包含以下内容:年级综合测评排名、年级专业排名、平均绩点、平均分,内容还需要包括被推荐人的学习、科研、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及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学校对申请人出国研修目标要求;回国后对被推荐人的使用计划等。字数500字以内,请学院辅导员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并将电子版word材料发送至outgoing@lzu.edu.cn)

以上材料下载地址:https://faoffice.lzu.edu.cn/lzupage/B20150702111443.html

注:

1. 此项目申请材料可与“2016年秋季国际学期制学生交流项目”

(https://faoffice.lzu.edu.cn/lzupage/2015/12/30/N20151230152900.html)材料一同报送至国际处,国际处不接收学生个人递交的申请,只接受学院统一提交的学生申请材料,请相关学院将所推荐学生的材料直接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 面试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补录信息、录取名单等所有信息都将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通知,请提交申请的学生自行留意查看。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

六、学籍管理及学分转换

学生在国(境)外学习期间我校保留其学籍,学习结束返校后,由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将其在外所修课程学分换算为我校学分。

学分转换规定请见:https://faoffice.lzu.edu.cn/lzupage/2014/03/03/N20140303150355.html

七、注意事项

请计划出国交流的同学尽早办理护照及合格的语言考试成绩。

八、项目咨询

如须咨询交流项目的相关问题,请先仔细阅读学生出国境交流常见问题回答(其中含各类常见问题,以及学生遴选办法、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办法),链接:https://faoffice.lzu.edu.cn/lzupage/B20140115053451.html。也欢迎在国际处咨询平台(QQ群236341971)中提问、讨论,或致电8915626咨询。

九、相关链接

国家留学网

http://www.csc.edu.cn/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6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专栏

http://www.csc.edu.cn/chuguo/s/357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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