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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 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备选资助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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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2014年2月,我校有10项校际学生交流项目获批成为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简称“优本项目”)资助项目。结合这些项目,我校共有25名本科生成功申请到“优本项目”的资助,赴国外合作院校进行为期半年或一年的交流学习。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根据留学基金委的规定,对于结合“优本项目”派出的学生,再次出国留学不受回国两年服务期限制;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亦不受回国后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项目的限制。

为更好地支持我校本科生参加国际交流,拟将我校现有部分院际学生交流项目纳入“优本项目”的资助范围,请各学院积极申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务处在审核后,将把其中符合要求的项目作为2015年资助项目上报留学基金委。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本项目”简介及2015年选派计划

为进一步推动国内高水平大学与世界知名大学和机构的合作,促进多元文化交流,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满足国家急需专业、学科领域高素质国际化人才培养需求,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留学基金委“优本项目”在2015 年计划选派并资助3400 名本科二年级(含)以上优秀本科生出国留学。选派计划的详情请见:http://www.csc.edu.cn/Chuguo/c8bf6028c2b04d49922f7ec161579434.shtml

二、院际学生交流项目申报要求

1.院际项目的选派学生类别为本科生插班生,留学期限为 3-12个月,交流形式主要为赴国外合作院校或机构进行课程学习、毕业设计、或赴国际知名组织/企业/实验室实习。港澳台学生交流项目、可获得合作院校学位的学生交流项目,不在申报之列。

2.院际项目应通过学院与国外知名大学、机构的合作渠道,将留学人员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企业或具有一流学科专业的教育、科研机构。

3.双方交流项目所依托的专业能够契合对口,且须有实质性的合作、交流协议,协议内容应包含本科生交流的具体内容。

三、项目申报材料要求及提交办法

请申报备选资助项目的学院于11 月28 日以前,将以下材料汇总后,纸质材料(1式1份)报送国际处(贵勤楼520室),电子版发送至:chengg@lzu.edu.cn。

申报材料清单:

1.项目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背景及意义、选派规划、培养目标、经费安排、项目管理以及其它相关附件等(2015年新申请资助项目申请书起草要点.doc)。

2.与外方学校合作协议的复印件。

联 系 人:郑晓梅/成岗(国际处),电话:0931-8915626。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务处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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