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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4年度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录取人员派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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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确定2014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第一批留学人员的函》,我校现有21名在读本科生通过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审批,准予办理有关派出手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被录取的同学持学生证于6月20日之前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贵勤楼,即机关楼520室)领取有关材料。领取材料包括:《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留学人员资助证明》(2份/人)和《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6份/人);

2.领取材料时,须同时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开具“关于同意办理派出手续的函”。请每位同学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关于同意办理派出手续的函”(点击下载),用白纸打印,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生国际交流科(贵勤楼520室)加盖公章;

3.关于国家公派留学的相关信息和程序,请各位学生认真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请在留学基金委网站自行下载),并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中国留学网-“公派留学”等网站查询相关信息。之后,请按相关要求办理手续。

4.派出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①护照办理:请持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或户籍卡)到户口所在地市级公安机关办理因私护照。具体办法请见:学生办理因私护照办法

②一些留学目的国的驻华使馆在办理学生签证时要求出具英文在读证明。请阅读中国留学网上《主要国家驻华使馆受理学生签证申请材料要求》,如确须在读证明,本科生请至学生处(本部贵勤楼221室)开具在读证明,开具办法:

http://xgb.lzu.edu.cn/WebSite/Head/ArticleDisplay.aspx?Id=937&TableName=StuUnionAffiche

③“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学生均须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到市级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宜。具体办法请参照:关于《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公证的须知

④在外留学期间,如因故须变更留学院校或期限,应及时向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出申请,获得学校批准后方可变更;

⑤回国后须办理提取保证金手续。具体办法请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回国报到手续

5. 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优秀本科生项目留学本科生的派出工作由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事务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等单位共同负责。

兰州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成岗

电话:(0931)8915626

传真:(0931)8617355

E-mail:chengg@lzu.edu.cn

国家留学基金委、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联系方式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6. 兰大2014秋季交流小组QQ群号: 304487106

请各位被优秀本科生项目录取的同学加入该群,以方便彼此的沟通联系并获得必要帮助。此外,在外留学期间,如果有任何政策规定变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务处也会通过QQ群进行公布;如果所在留学国家遇到紧急事件(如政变、自然灾害等),大家也可以会通过QQ群向学校寻求帮助。

注:申请加入时请自报所在学院及姓名。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4年6月16日

2014年度优本项目录取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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