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于申请2016年秋季学期国际校际学生交流项目(第二批补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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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多所国(境)外合作院校及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我校拟选派200余名本科生、研究生于2016年秋季学期(2016年9月左右)赴相关合作院校进行为期1学期或1学年的交流学习。目前第二批选拔工作已结束,部分院校名额仍有剩余,现将有关补录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此次接受申请的学生交流项目为:国际学期制交换生项目。部分项目的接收院校免收学费。
国际学期制交换生项目请见:
https://faoffice.lzu.edu.cn/lzupage/B20151224105231.html
项目具体要求、录取名额、截止申请时间请见:
2016年秋季学期国际交流生派出项目一览表(第二批补录).xls
二、报名条件
1. 我校在读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截至提交申请时,须至少已在我校完成一学期的学习;
2. 平均必修学分积点不低于3.0,换算成百分制,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3. 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支付国(境)外往返旅费、生活费、书费、通信费及其他费用。
除以上条件外,每个项目还有具体要求,如外语能力等,请仔细阅读《国际学期制交换生项目简介》及《港澳台学期制交换生项目简介》。
三、选拔办法
符合条件学生请将申请材料于截止日期前(含截止日期)统一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本部气象楼101),并将电子版“学生交流项目提名表”(下载地址:https://faoffice.lzu.edu.cn/lzupage/B20150702111443.html)发送到指定邮箱(outgoing@lzu.edu.cn)。
申请材料清单:
1. 兰州大学学生出国境校际交流项目申请表(原件一份);
2. 学生成绩单(学院教学秘书处打印,成绩单右下角应显示平均必修学分积点,由学院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原件一份);
3. 个人中、英文简历(原件一份);
4. 外语成绩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5. 兰州大学派出交流生学习计划安排表(原件一份)。
以上材料下载地址:
https://faoffice.lzu.edu.cn/lzupage/B20150702111443.html
注:
1. 面试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补录信息、录取名单等所有信息都将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通知,请提交申请的学生自行留意查看。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
2. 选拔标准:
https://faoffice.lzu.edu.cn/upload/doc/N20140303150549.pdf
四、学籍管理及学分转换
学生在国(境)外学习期间我校保留其学籍,学习结束返校后,由各个学院、研究生院负责将其在外所修课程学分换算为我校学分。
学分转换规定请见:
https://faoffice.lzu.edu.cn/lzupage/2014/03/03/N20140303150355.html
五、其他信息及注意事项
项目详细要求及费用说明见附件。在国(境)外的学习生活情况可参见往届交流生所写的《我的留学生活》2012、2013。
另外,请计划出国交流的同学尽早办理护照(注:赴台交流生由校港澳台办统一办理赴台手续);部分国外合作院校要求申请人具备合格的托福或雅思成绩,也请有意申请相关项目的同学尽快报名参加相关考试。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