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2018年度教育部、国家外专局引智项目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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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中央引才引智综合性指导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和经费管理的通知》(外专发【2011】 128号),国家外国专家局下达了2018年高校文教专家聘请计划和经费。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校聘请实际,现对2018年度我校申报引智项目进行批复(见附件1),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重点项目批复金额由国家外专局直接下达,经费将全额下达至项目负责人,项目类型含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111计划2.0、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外国人才引进计划、“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计划、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
高校重点项目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其中“111计划”培育项目、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国际学术大师校园行项目、海外名师项目及原教育部学校特色项目将先行拨付金额的70%。我处将对项目执行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中期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拨付剩余30%经费。
二、各单位应按照《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外专发【2016】85号)的有关规定妥善使用经费,切实将经费用于引进外国专家工作上。
三、我处将通过事中监管、事后成果评价强化项目管理和经费审核。对于未按原定要求执行、执行成效差或未执行的引智项目,将在审核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和绩效评估结果的基础上,按比例减少直至停止经费资助。
四、各单位要注重引智成果的收集、评估和推广工作,加快推动引智成果转化与应用,力争使引智效益最大化。
为加强外籍人才引进工作,加强引智平台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各单位如有计划外邀请高水平外籍专家来校开展合作科研或教学活动安排,可提出引智经费申请,我处将根据专家水平及活动内容进行统筹。2019年教育部、国家外专局引智项目申报在即,收到文件后,我处将组织进行引智项目宣讲及申报工作,欢迎关注。
联系人:王阿菊
联系电话:8912076
办公地址:贵勤楼204室
附件2 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办法(【2016】85号).pdf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