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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2/2023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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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

根据《关于遴选2022/2023 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候选人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2﹞13号)要求,现在校内组织申报2022/2023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内容

获资助学生在澳门学习期间的奖学金(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津贴)由澳门高等教育基金提供。其中,学费和住宿费直接支付至学生就读高校;生活津贴向学生发放。2022/2023学年的生活津贴为48000澳门元,其后学年的生活津贴发放金额将根据澳门高等教育基金的决议作出调整。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在我校就读的中国内地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当年研究生推免资格,无违法违纪记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拟报读澳门高校规定的申请条件。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大学、澳门旅游学院、澳门城市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和澳门镜湖护理学院等6所澳门高校的专业设置及申请条件见《2022/2023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硕士研究生课程资料及相关要求》(附件)。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 推荐学生赴澳门修读研究生登记表》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

4. 英语考试成绩单(大学英语考试、英语专业考试、托福、雅思)

5.学院出具的思想政治鉴定材料

四、申请时间及评审方式

请相关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至多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内地优秀学生,并进行思想政治考核。

请于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8:00前将上述申请材料报送至港澳台办(贵勤楼A207),逾期不予受理。

我办将组织专家对候选人情况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五、评审录取

经项目单位评审后,统一录取结果计划将于2022年7月通知。澳门高校将通知本校录取学生开学报到事宜,报到时间一般为2022年8月。学生自行办理赴澳门手续。

六、校内联系方式

电话:8912852

 

附件:

关于遴选2022_2023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候选人的通知(1).pdf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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