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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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统筹谋划2023年因公出访工作,现就编报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出国6个月以内、赴港澳28天以内的工作访问、培训进修、学术交流、短期讲学、出席国际会议等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
二、报送要求
(一)报送计划包括各单位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例如留学生招生宣传、海外引才、学术访问等),以及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和合作科研的出国(境)计划。
(二)使用科研经费的出国(境)学术交流合作计划由各单位负责管理,向国际处报备。其他类型的因公出国(境)计划经学校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未报送计划的出国(境)团组,原则上不再批准。
(三)参加双跨团组(包括省内双跨和省外双跨团组)的我校人员,应向所在单位申请列入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
三、报送材料和时间
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对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进行认真审核,计划须经本单位领导班子审议同意后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请各单位于2022年12月23日前将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023年因公出国(境)计划汇总表(科研经费类)》(附件1)、《2023年因公出国(境)计划汇总表(其他经费类)》(附件2)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wangaj@lzu.edu.cn,邮件标题设为“××学院(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计划”。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阿菊
联系电话:8915626/13919251653
地址:贵勤楼A205
附件1. 2023年因公出国(境)计划汇总表(科研经费类).xls
附件2. 2023年因公出国(境)计划汇总表(其他经费类).xls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