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兰州大学共建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及后备人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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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孔子学院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孔子学院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现启动我校共建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及后备人选选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较强的领导力、跨文化交际能力和执行力;掌握国际规则,具备较强的外事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2.有教学经历和管理经验,熟悉兰州大学校情,有爱校情怀;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6周岁,身心健康;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一年以上(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5.热爱汉语国际教育事业,熟悉汉语教学工作,遵守中国和孔子学院驻在国法律,了解驻在国国情;
6.熟练运用孔子学院驻在国语言或英语,熟练掌握网络及多媒体应用技术。
(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具有海外汉语教学经验者;
2.曾在孔子学院/课堂担任汉语教师,并于任职期间获评优秀者;
3.曾在孔子学院/课堂担任中方院长,且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者。
二、岗位需求
1.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国立东方大学孔子学院,任期2-4年。
2.哈萨克斯坦阿里·法拉比哈萨克国立大学孔子学院,任期2-4年。
3.格鲁吉亚阿尔特大学孔子学院,任期2-4年。
三、岗位职责及待遇
中方院长岗位职责及待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兰州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选派及管理办法》执行。
四、招聘程序
1.申请人填写附件《兰州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同时在表中贴入照片);
2.将《申请表》电子版提交至孔子学院工作办公室;
3.孔子学院工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学校审批;
4.学校根据评定结果,将推荐人选列入中方院长储备库;
5.赴任前,储备人选需参加岗前培训,培训期限通常为1-2个月。培训合格者方可派出。
五、申请时间
请于2023年12月7日(周四)中午12:00前将经本人签名及所在单位签章后的《申请表》纸质版及附加材料(证书复印件等)提交至孔子学院工作办公室(贵勤楼A208),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lzuci@lz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
联系人:杜亚尊、张惠凯
联系电话:8912076/8915863
孔子学院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