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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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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5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我校艺术类专业优秀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相关资助。相关事宜如下:

一、资助内容及其他信息

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往返国际旅费、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对部分攻读联合培养研究生或本科插班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其他相关信息:http://www.csc.edu.cn/Chuguo/62a5a38acec041b099986031d58c5634.shtml

二、报名条件

1. 申请于2015年秋季派出,通过指定校际合作项目;

2. 贫困生优先;

3. 满足国家留学基金委所要求的其他条件:http://www.csc.edu.cn/Chuguo/62a5a38acec041b099986031d58c5634.shtml

4. 除以上条件外,申请该基金还有具体要求,如外语能力、专业限制,请仔细阅读《2015年秋季校际交流学生项目简介》:http://pan.baidu.com/s/1hqpbS7U

三、申请及选拔办法

所须申请材料及提交办法与“2015年秋季学期国际、港澳台校际交流学生项目”相同,详见:http://faoffice.lzu.edu.cn/lzupage/2015/03/05/N20150305152528.html

所在学院将学生材料提交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统一组织面试、审核并从中遴选合格学生,推荐给留学基金委进行选拔。

请注意:

请在“兰州大学学生出国境校际交流项目申请表”的“申请交流项目名称”项中注明:艺术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合作院校名称(如“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XXX大学);

所在学院请于3月30号中午12:00之前将所须材料提交至贵勤楼520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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