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外国相关人员来华事项网上审批通知

2015-12-28 17:17:00
  • 佚名
  • 各学院、研究院,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兰州大学关于邀请外国相关人员来华事项审批办法》经校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为提高办公效率,倡导绿色低碳工作,从即日起,各单位若邀请外国相关人员或港澳台人员来校,须登录学校协同办公系统,选择“工作流程”一项,填写“兰州大学邀请外宾申请表”或“兰州大学邀请港澳台人员申请表”。我处依据《兰州大学关于邀请外国相关人员来华事项审批办法》,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并反馈邀请单位,请邀请单位及时浏览、确认。经审批通过的我校主请的外国相关人员,须邀请单位前往我处领取“被授权单位邀请函”。

     联 系  人:杨秀珺
      联系电话:8912076
      邮箱:
    yxiujun@lzu.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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