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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港澳台校际学期制交换生项目派出人员申请变更交流计划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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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外交流期间,如需变更交流计划(含变更交流院校、变更交流时间、提前返校、延期返校),需慎重考虑变更可能导致的诸多问题(如影响保研、评奖评优甚至按期毕业)。若非绝对必要,建议还是按原定计划交流,不要申请变更。

如因故确须变更交流计划,应及时与所在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 “国际处”)工作人员沟通,获得初步同意后方可正式启动变更申请手续。

申请变更材料清单:

1.兰州大学出国境交流学生变更留学期限单位申请表 .doc

(请将申请表送至辅导员/导师、学院、教务处/研究生院签字。)

2.关于变更留学期限单位的责任认定书.doc

(一式四份,分别由学院、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处、学生本人留存)。

请将以上材料交至国际处(本部贵勤楼A205)。


联系电话:8913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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