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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外国相关人员来华事项网上审批通知

作者:佚名      更新于:   阅读:0

各学院、研究院,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兰州大学关于邀请外国相关人员来华事项审批办法》经校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为提高办公效率,倡导绿色低碳工作,从即日起,各单位若邀请外国相关人员或港澳台人员来校,须登录学校协同办公系统,选择“工作流程”一项,填写“兰州大学邀请外宾申请表”或“兰州大学邀请港澳台人员申请表”。我处依据《兰州大学关于邀请外国相关人员来华事项审批办法》,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并反馈邀请单位,请邀请单位及时浏览、确认。经审批通过的我校主请的外国相关人员,须邀请单位前往我处领取“被授权单位邀请函”。

 联 系  人:杨秀珺
  联系电话:8912076
  邮箱:
yxiujun@lzu.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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