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临时出国(赴港澳)审批手续
发布时间:201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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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及要求
我校学生赴国外或港澳地区参加学术会议、科研合作、竞赛汇演及其他交流项目,需提前10个工作日报国际处审批。
二、所需材料
1. 《兰州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审批表》(附填写说明)
2. 邀请信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非中文、英文材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要有明确的日期和邀请人等信息)
3. 如使用学校相关经费或导师科研费参加出国(境)交流项目,报批时还需提交兰州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审批表.doc。
三、审批流程
国际处收到合格的报批材料后,对出国(境)交流项目信息严格把关,对是否派出及在外停留时间提出意见。审批手续一般需3个工作日。
四、签证相关问题
国际处可为学生提供申请签证所需的学校证明材料,但不负责学生的签证申请。鉴于很多学生询问,国际处推荐甘肃省外事服务中心提供咨询服务,联系人梁老师(8725972)。
不同国家(地区)办理签证或签注手续所需材料不同,部分材料办理方法如下:
1. 护照。在完成审批手续后,学生需持因私普通护照办理出国(境)签证或签注手续。护照办理方法可参见《学生国际交流项目材料准备手册》。
2. 派遣证明。请按照模版(Dispatch Certificate 派遣证明模板.docx)据实填写,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outgoing@lzu.edu.cn。
3. 机构组织代码副本。国际处在OA办公系统内提交学校办(逸夫科学馆301)审批后领取,请同学们在办理审批时提前告知国际处工作人员。
4. 在读证明。
(1)本科生:请持经学院加盖公章的《在读学院证明》和《在读证明中英文版样表》到学生注册中心(本部学生活动中204)办理。
材料下载地址:http://zczx.lzu.edu.cn/homepage/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827&columnId=346
(2) 研究生:中文在读证明可直接持学生证或校园卡到研究生院(贵勤楼B302)开具。英文在读证明需在网页下载模板后到研究生院开具。
材料下载地址:http://ge.lzu.edu.cn/lzupage/B20161201024132.html
五、联系方式
地址:城关校区贵勤楼A205
电话:8912852(李老师)
六、相关材料
2. 下载《兰州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审批表》,请点击《兰州大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校财〔2019〕11号)